为依法惩罚危害丛林资源犯科行动,维持丛林资源,遵照《中华百姓共和国刑法》、《中华百姓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百姓共和国丛林法》和最高百姓法院《闭于审理危害丛林资源刑事案件实在行使国法若干题目标评释》、最高百姓查察院、公安部《闭于公安罗网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准绳的划定(一)》的相闭划定,贯串我省实践,现对我省经管危害丛林资源刑事案件相闭题目划定如下:
第一条盗伐林木罪“数目较大”的起始,为2立方米或者幼树100株;“数目宏伟”的起始,为20立方米或者幼树1000株;“数目卓殊宏伟”的起始,为10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0株。
盗伐毛竹“数目较大”的起始,为400株以上或者犯科赢利2000元以上;“数目宏伟”的起始,为2000株以上或者犯科赢利2万元以上;“数目卓殊宏伟”的起始,为10000株以上或者犯科赢利10万元以上。
第二条滥伐林木罪“数目较大”的起始,为15立方米或者幼树750株;“数目宏伟”的起始,为75立方米或者幼树4000株。
滥伐毛竹,“数目较大”的起始,为4000株以上或者犯科赢利4万元以上;“数目宏伟”的起始,为10000株以上或者犯科赢利10万元以上。
第三条因泄愤冲击或者其他局部目标,毁坏发展中的林木抵达20立方米或者幼树1000株以上的,或者抵达该数目百分之八十以上,而且有不听劝阻或者毁坏防护林、特种用处林、天然维持区林木等其他告急情节的,或者变成林木耗损5000元以上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的划定,以危害坐蓐规划罪入罪处理。
抵达前款所划定的数目,而且有不听劝阻或者毁坏防护林、特种用处林、天然维持区林木等其他告急情节的,或者毁坏林木30立方米或者幼树1500株以上的,或者变成林木耗损10000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划定的“情节告急”。
违反上述划定,毁坏国度、团体或他人发展中的林木,同时得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二百七十六条划定之罪的,根据处理较重的划定入罪处理。
第四条正在坐蓐、施工等行动中,违反丛林经管国法法则,毁坏发展中的林木30立方米或者幼树1500株以上的,或者变成林木耗损5000元以上,或者有其他告急情节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划定,以成心毁坏财物罪入罪处理。
抵达前款所划定的数目,而且有不听劝阻或者毁坏防护林、特种用处林、天然维持区林木等其他告急情节的,或者毁坏林木60立方米或幼树3000株以上的,或者变成林木耗损20000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划定的“数额宏伟或者有其他卓殊告急情节”。
第五条未依法获得林木采伐(搜罗)许可证,私行将国度、团体或者他人一切的林木以采挖办法移往异地据为己有,抵达本划定第一条所划定的数方向准的,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划定,以盗伐林木罪入罪处理。
未依法获得林木采伐(搜罗)许可证,采挖自己或者本单元一切的林木,抵达本划定第二条所划定的数方向准的,按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的划定,以滥伐林木罪入罪处理。
将国度、团体、他人一切已被伐倒的树木窃为己有,以及偷砍或偷挖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等种植的琐屑树木,数额较大的,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划定,以扒窃罪入罪处理。
第六条明知长短法采伐、采挖林木的犯科所得及其出现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迁移、收购、代为出卖或者以其他形式修饰、掩饰的,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划定,以修饰、掩饰犯科所得、犯科所得收益罪入罪处理。
违反上述划定林木,同时得罪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三款划定之罪的,根据处理较重的划定入罪处理。
第七条违反国度划定,犯科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名贵树木或者国度中心维持的其他植物及其成品的,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的划定入罪处理。
犯科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名贵树木或者国度中心维持的其他植物及其成品2立方米以上,或者犯科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名贵树木5株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划定的“情节告急”林木。
第八条犯科收购明知盗伐、滥伐的林木抵达最高百姓法院《闭于审理危害丛林资源刑事案件实在行使国法若干题目标评释》第十一条划定命目标,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三款的划定入罪处理。
犯科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毛竹5000根以上的,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三款划定的“情节告急”;犯科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毛竹20000根以上的,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三款划定的“情节卓殊告急”。
第九条看待伪造、变造、交易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料运输证件、丛林植物检疫证,野生植物搜罗许可证、林木种子坐蓐(规划)许可证、林木种子质地搜检证,木料规划(加工)许可证林木、丛林林木林地权属证书,占用或者征用林地审核应承书、育林基金等缴费收条以及其他国度罗网核准的林业证件组成犯科的,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的划定,以伪造、变造、交易国度罗网公牍、证件罪入罪处理。
看待交易应许进出口表明书、木料规划(加工)许可证等规划许可表明,同时得罪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林木、第二百八十条划定之罪的,根据处理较重的划定入罪处理林木。
第十条犯科履行采种、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等举止,牟取经济长处2000元以上的,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划定,以扒窃罪入罪处理;同时组成其他犯科的,根据处理较重的划定入罪处理。
第十二条本划定中的林木数目以立木蓄积准备,准备形式为:原木料积除以该树种的出材率。
第十四条有中级以上林业工夫职称或者持有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分发表的林业工夫审定资历证书的职员,拥有丛林案件的工夫审定资历;中级以上林业工夫职称或者持有由省丛林防火指引部发表的丛林火警审定工夫资历证书的职员,拥有丛林火警案件的工夫审定资历。
下级丛林公安罗网须要时可能将由本人管辖的丛林刑事案件报请上司丛林公安罗网查处,上司丛林公安罗网以为有须要时也可能直接查处下级丛林公安罗网主管的丛林刑事案件。
第十八条本划定自下发之日起实行。我省2003年订定的《闭于经管危害丛林资源刑事案件若干题目标划定》(赣高法〔2003〕99号文)同时废止。
本划定下发前已办结的案件不再变更;本划定下发后正正在经管的案件实用本划定。关于照料损坏丛林资林木源刑事案件几多题方针原则